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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11, 2008

魏家祥:回教党言论极端 - Sin Chew Daily

(吉隆坡)马青总秘书魏家祥博士强调,马青严厉拒绝回教党长老协商理事会副主席拿督哈仑丁“促请该党支持者忍耐等候回教党取得中央执政权后就实行回教刑事法”的极端言论。

魏家祥发表文告说,他在查阅联邦宪法制定过程的原始资料后,坚定地认为大马是一个世俗国,这也是参与草擬与制定联邦宪法先贤们的共同原意及建国契约。

当时,由马华、巫统及国大党组成的联盟达成制定宪法的共识。在联盟呈给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的备忘录(志期1956年9月27日,第19页)中清楚指出︰马来西亚的国教虽是回教,但非回教徒国民在信仰与奉行各自宗教时不受到任何限制,以及我国是个世俗国。

回教只用於官方仪式

李特宪制委员会的1957年报告书没有列明回教是联合邦宗教的条文。当时,来自巴基斯坦的委员会成员之一,阿都哈密大法官则同意联盟的宪制建议,他认为將回教列为联合邦宗教的条文是“无伤大雅”的,因为回教只用於官方仪式而已。

魏家祥说,紧接著由联盟、州统治者与英殖民地最高专员组成的三方工作会谈更进一步地指出我国是个世俗国。

由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翁毓麟、敦善班丹等参与的第1次三方工作会谈(1957年2月22日),联盟就指出大马是个世俗国。第19次的三方工作会谈(1957年4月17日)会议记录也清楚记载东姑阿都拉曼的声明,即整个宪法的草擬是以联合邦是个世俗国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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